天津等7?。ㄊ校┕_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4月至5月組織對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7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饋。反饋后,7?。ㄊ校h委、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為回應社會關切,便于社會監督,壓實整改責任,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經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協調,7省(市)統一對外全面公開督察整改方案。
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均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進行了詳細梳理,共計確定531項整改任務,其中天津市49項、山西省60項、遼寧省58項、安徽省144項、福建省72項、湖南省76項、貴州省72項。整改措施主要包括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標和新部署;深入推進產業升級和能源結構調整;打好大氣、水、土壤環境治理攻堅戰,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積極推進生態環保體制機制改革等內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辦落實、加大整改宣傳、嚴肅責任追究等內容。整改方案還進一步細化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實行拉條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基本做到了可檢查、可考核、可問責。
督察整改是發揮環境保護督察效果的重要環節,也是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舉措。下一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開展清單化調度,緊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況,及時督辦,加強通報,對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調查問責結果進行審核,并適時組織公開。同時持續督促地方利用“一臺一報一網”(“一臺”即省級電視臺,“一報”即省級黨報,“ 一網”即省級人民政府網站)作為載體,加強督察整改工作宣傳報道和信息公開,對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環境問題,將組織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確保督察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來源:環保部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