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吸附法在水處理中的應用
廣泛使用于在城市活性炭除臭設備、飲用水及工業(yè)廢水處理。城市活性炭除臭設備廢水中的一些有機物是難于為微生物或通常氧化法所氧化分解的,如酚、苯、石油及其商品、殺蟲劑、洗滌劑、合成染料、胺類化合物以及許多人工合成有機物,經生化處理后很難到達對排放請求較高的水體中排放的標準,也嚴重影響廢水的回用,因而需求深度處理。
因為活性炭對有機物的吸附才能大,在廢水深度處理中得到廣泛的使用,具有以下優(yōu)點:處理程度高,城市污水用活性炭進行深度處理后,BOD可下降99%,TOC可降到1~3mg/L.使用范圍廣,對廢水中絕大多數(shù)有機物都有用,包含微生物難于降解的有機物。習慣性強,對水量及有機物負荷的變化有較強的習慣功能,可得到安穩(wěn)的處理作用。粒狀炭可進行再生重復使用,被吸附的有機物在再生進程中被燒掉,不發(fā)生污泥。可回收有用物質,例如用活性炭處理含酚廢水,用堿再生吸附飽滿的活性炭,能夠回收酚鈉鹽。設備緊湊、辦理便利。
活性炭吸附法是使用多孔性的活性炭,使水中一種或多種物質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而去掉的方法,去掉目標包含溶解性的有機物質,合成洗滌劑、微生物、病毒和一定量的重金屬,并能夠脫色、除臭。
活性炭、磺化煤、沸石、焦炭等都是水處理常用的吸附劑,活性炭經過活化后碳晶格構成形狀和大小不一的興旺細孔,大大添加比表面積,提高吸附才能。活性炭的細孔有用半徑通常為1-10000nm,小孔半徑在2nm以下,過渡孔半徑通常為2-100nm,大孔半徑為100-10000nm.小孔容積通常為0.15-0.90mL/g,過渡孔面積通常為0.02-0.10mL/g;大孔容積通常為0.2-0.5mL/g。
來源:環(huán)保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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