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首個領導干部環保責任考核辦法出臺
廣州首個領導干部環保責任考核辦法出臺
近日,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以下稱《考核辦法》),這是廣州實行環保責任考核二十余年來首個指導性文件,不僅明確規定了考核對象的范圍,而且考核內容上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占比達到四成;此外,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參考依據,考核不合格者要公開道歉。
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已堅持實施二十余年,但考核工作至今未形成一套固定的工作制度,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同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考核內容重工作措施輕環境質量、考核方式重形式輕效果、考核過程中公眾參與不夠等,相關工作亟須完善。
此次廣州市印發實施《考核辦法》,將考核工作的各項原則性問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突出考核重點,完善考核環節,豐富考核手段,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新突破。
全市各行政區政府、市各負有環境監督管理職責的職能部門,上述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負責人均納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對象。
在考核內容方面,實行“質量目標”和“措施過程”考核并舉。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考核占比為40%,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任務考核占比為60%。這意味著,即使工作做得再好,如果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沒有達標,考核也可能不合格。
在考核方式方面,邀請“兩代表一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評審與考核,并引入媒體對各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評估結果用于修正環保重點工作任務得分。
考核不合格要公開道歉
《考核辦法》設定了考核結果檔次,考核結果按得分情況定為三檔:90分或以上為優秀,60分至90分之間為合格,低于60分為不合格。考核結果將通過市政府政務網站向社會公布,同時通報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年度考核、獎勵懲處的參考依據,實行黨政同責。
考核優秀及進步較大的,由市政府通報表揚,考核優秀的單位在國家和省的環境保護評先活動中優先推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該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整改措施,其主要負責人要針對導致考核不合格的問題通過媒體公開道歉;考核結果末位且總分低于70分的,將被約談和警示。
——大洋網-廣州日報